丰镇市打好健康精准脱贫“组合拳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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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龙于 2017/03/02 18:23:38 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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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丰镇市政府网站
作者:丰镇信息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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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报销比例。对贫困人口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,起付线降低50%,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。贫困人口年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,取消起付线进行补偿。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门诊就诊,报销比例由70%提高到80%。贫困人口因患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,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每段提高5个百分点。在上述报销基础上,对个人承担部分由民政部门再报销10%。二是为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人群设立家庭病床。针对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人群外转就诊后报销比例低,额外增加食宿、交通等费用、就医成本高,在全市逐步建立家庭病床制度,年老体弱、行动不便的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人员可申请设立家庭病床,并享受相应新农合报销待遇,确保医疗服务惠及每一个贫困人员。三是提高慢性病和特殊病门诊补偿标准。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慢性病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,自治区内门诊就医补偿比例由60%提高到65%、自治区外门诊就医补偿比例30%。特殊病补偿不分区内外,补偿比例70%,封顶线3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