丰镇市四项措施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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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龙于 2017/04/21 16:48:46 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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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丰镇市政府网站
作者:丰镇信息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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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确保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任务顺利完成,丰镇市多举措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,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,不断提升城市品位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目标责任。成立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专项推进组,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,明确责任单位,与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,实行责任到人,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。二是强化政策推动。制定出台有关鼓励清洁能源使用、发展循环经济、实施清洁生产、绿色创建等政策及指导性文件,发挥价格杠杆的调控作用,明确脱硫电价补贴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,建立激励机制,鼓励节能减排技术创新,鼓励工业“三废”综合利用,实现废物的减量化、无害化和资源化,推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“双赢”。三是加大资金投入。要加大环境基础设施、重点环保工作的投入,市财政要对重点项目给予支持。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,采取多种融资方式筹集资金,保证创模工程顺利推进。企业作为污染防治的主体,要提高环保意识,加大污染防治的投入,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100%,同时鼓励社会和个人对环保的投入。四是营造舆论氛围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各种宣传工具,加大创模宣传力度,提高宣传的深度,扩大创模影响力,提高公众对创模工作的关注、监督、参与程度,促进创模活动深入开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