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丰镇市人工影响天气对空作业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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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龙于 2024/03/06 10:54:46 发布
IP属地:未知
来源:活力丰镇
作者:活力丰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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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务院《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》第十二条和《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》第二章第十八条的规定,我市2024年地面火箭人工增雨雪即将开始,为确保作业期间的安全,现公告如下:一、起止时间:2024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3日止。二、作业区域:地面(移动式)火箭作业区为丰镇市所辖地区。三、作业设备类型:地面火箭增雨作业采用乌海556厂生产的6300米射程电击发火箭对空作业及固定烟炉作业。四、作业空域管制:地面火箭人工增雨对空作业,涉及到军事和航空等安全问题,任何单位、任何人未经空域批准严禁擅自实施作业,如作业造成事故,将追究法律责任。五、事故报告方式:地面火箭增雨用火箭弹属军工和爆炸危险品,国家规定允许有小比例的不炸率或哑弹。故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遇到哑弹掉落时,请及时通报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处理,不要擅自损毁,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。六、有关人工影响天气方面的事故报告和信息咨询请拨打值班电话:0474-3252320